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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水仙小区3号1层13号房屋

低于市场价44%二拍
02月12日 10:00开始
  • 6

    起拍价

  • 11

    市场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10,000

  • 起拍价:

    ¥63,900

  • 加价幅度:

    ¥500

  • 单价:

    2803元/㎡

  • 折价率:

    5.6折

  • 面积:

    22.8㎡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本项目咨询、代办、贷款等服务唯一法院指定机构(辽宁法拍)客服电话:预约看样0411-84313558、贷款咨询13840823003。

    郑重提醒:竞买人切勿通过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办理代办、贷款和尾款缴纳业务,谨防上当受骗!

    调查表

    拍品名称

    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水仙小区3号1层13号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查询结果”复印件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都明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车库

    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22.8平方米

    租赁情况

    评估勘验时,标的闲置中,室内有大量物品,申请人向本院提交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载明抵顶日期为2013年12月27日至2037年12月26日止。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

    有无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并设有抵押权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

    拍卖标的位于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水仙小区3号1层13号,水仙小区。总层数6层,所在层4层,3室2厅,南北向,约建于2000年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变卖成交款优先用于支付拍卖、变卖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评估费、测绘费、公告费、辅助机构服务费、应为被执行人预留的5-8年租金等)。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收到执行裁定书(成交过户)后十五日内持相关垫付凭证赴本院报销,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实报实销,如到期未向本院申请视为放弃报销,本院将相关款项向相应主体发放不再予以保留。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拍卖。

    5.权证号:200602050。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  0411-84313558  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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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9.5

    折价率5.6折

    房屋价值9.5

    • 市场价值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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