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权证废(2022)191号
编号:苏权证废(2022)19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国用(1603)第0号
吴森华
不动产权证
大儒巷54号
苏建拆字(97)第020号
2
0000253
王宗儒
不动产权证
3
苏国用(1603)第0-16031号
吴森华 周之林
不动产权证
4
0030185
周之林
不动产权证
5
苏国用(1603)第1号
周之林
不动产权证
6
0000251
周大勋
不动产权证
7
苏国用(1603)第2号
王宗儒
不动产权证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