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吴权证废(2022)410号
编号:苏吴权证废(2022)41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6034791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不动产证明
320506
102008
GB00094
F00252504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大成珺花园25幢2504室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苏0591执838号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