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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3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西房金发〔2014〕57号)第三条中的15倍提高至18倍。
另外,这次调整还将借款人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的额度整体放大5万元。
6月10日起,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
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70万元提高至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