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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条件为:(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或产权共有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或产权共有人有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或产权共有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没有连续逾期超过3个月或累计逾期超过6个月。(4)商业性贷款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5)转贷款业务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如果符合条件,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申请手续: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储存卡,收入证明,契税完税单,购房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发票等),婚姻关系证明,还贷账户,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商业性贷款还款信息,商业性贷款还款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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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可以转:凡具有市城镇户口、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转贷条件:1、原商业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无逾期还款记录;2、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3、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已在市资金中心进行了登记备案的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5、房屋产权属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出具同意抵的证明并办理公证;6、转贷借款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房产合法权属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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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的商业银行同意2、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缴满一年(部分地方是10个月)3、根据地区不同,公积金目前也有限购政策,要符合当地的限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