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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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2016/10/28 0:00:00

qq6qq ~ LV1

广州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离休、退休的; 第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四,出境定居的; 第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
2015/5/16 17:24:07

龙再飞 ~ LV4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规定,现就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
2015/5/15 8:28:15

mccarlino ~ LV6

1、乡镇以上国土部门批准的宅基地建房证明;2、和施工队签订的合同和**;3、施工所用的材料的**。
2012/2/24 15: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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