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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在成都购买一套住房,购买时售楼小姐未向我们说明

    我家在成都购买一套住房,购买时售楼小姐未向我们说明所选房屋是公寓式住房,而且我们也从来不知道住宅还分住宅式住房和公寓式住房之分,所以签合同的时候也没注意(合同上写的是公寓式住房),后来在业主群里才知道这个问题,询问售楼小姐结果她也不知道那个房号是公寓式住房。现在的问题就是合同签订了,房产公司不予以退房,我们觉得被欺骗了,但是又没有证据,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有几位业主都存在此问题 北京市

    选房 公寓 业主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木头咚咚响

    发布于2015-04-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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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liuyue94535 丨Lv 3
    如果没有办法证明你们购房时想买的是哪种房,就很难主张权利。
    +1 2015-04-24 举报
  • 洛克登入 丨Lv 4
    证据不足,没有办法。
    +1 2015-04-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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