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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判决执行中我面临的问题

    房屋产证原有5人,父母,外公外婆和我。外婆、母亲先后去世且都未留遗嘱。外公与有继承权的几个小姨将我们告上法庭。法庭判决房屋归我和父亲所有,但要付XX万元给原告外公以及几个小姨,但是外公拒不将房屋产证迁走,还要我和父亲先给钱。面对巨额的应付钱款,我和父亲只能选择卖方履行付款,但外公和小姨拒不同意卖房。房产中心了解到,如果外公和小姨收到赔付款XX万,将产生一笔个人所得税,如果他们不付,在房屋过户时就必须我们来承担。但执行法官逼迫我们尽快还清款项,对个税这个问题和付款后外公产证什么时候迁出问题他唯一的回答是跟他无关。请哪位律师能回答我一下,这笔个人所得税该由谁来付,还有我付款后外公拒不迁出后我们怎么办?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个人所得税 户口迁移 房屋 举报

    提问者:马德里sula

    发布于2015-04-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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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ywrefbh 丨Lv 4
    向该法官的领导反映!
    +1 2015-04-24 举报
  • 张永5910 丨Lv 0
    这种事就该找律师帮助的,不找律师你们自己弄就是这样折腾
    +1 2015-04-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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