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收房验房
  • 公司与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条件为现状交付,后又和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

    公司与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条件为现状交付,后又和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约定出让地块应为九通一平。现地块不具备九通一平条件,问是否能追究管委会违约责任?追究何种责任?管委会能否主张投资协议无效?何种理由主张无效? 北京市

    房产纠纷 土地 国土局 地块 举报

    提问者:199dqx

    发布于2015-04-2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6个回答
  • 无言无语2010 丨Lv 4
    可以要求追究管委会的责任,建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以起诉。
    +1 2015-04-23 举报
  • 尤龙工作室 丨Lv 0
    您好,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1 2015-04-23 举报
  • 李坤爱的小屋 丨Lv 4
    您好,可以要求追究管委会的责任
    +1 2015-04-23 举报
  • 联信联通信号 丨Lv 4
    可以追究管委会的责任
    +1 2015-04-23 举报
  • wsjmdcl 丨Lv 1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1 2015-04-23 举报
  • yanhai15 丨Lv 2
    要看具体情况,以上表述的不清楚。
    +1 2015-04-2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