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夫妻离婚办理房屋产权分割登记的,是否征收契税?$https://m.fang.com/ask/ask_996213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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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办理房屋产权分割登记的,是否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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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向日葵说太阳刺眼
发布于2015-04-23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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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仁云
经纪人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跟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将产权归一方所有是不需要交契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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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fun-a423362
丨Lv 0
这种情况不交契税。 2008年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32条规定:“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即过户登记)。房屋共有是数人共同地作为全部房屋的所有人;共有房屋分割后,无论是变成全部房屋一人所有还是各部分房屋由数人分别所有,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均发生了变化,所以应当办理的是所有权转移登记。至于契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有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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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小夏逆风的飞
丨Lv 7
根据规定,对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化,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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