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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聘金的账务处理

    公司解聘员工一次性所支付的解聘金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对于公司来说,怎么做账务处理,是在管理费用中核算还是营业外支出呢?

    提问者:小城堡

    发布于2008-06-25

共3个回答
  • sunny4moon 丨Lv 3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11 2008-06-25 举报
  • 只爱陌生人的诱惑 丨Lv 3
    1、按照财政部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国内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规定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它生活补助费。该部分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则需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2、公司解聘员工一次性所支付的解聘金,计入“管理费用--补偿金”科目。
    +11 2008-06-25 举报
  • jianpenger 丨Lv 3
    依据《财政部关于对职工理顺劳动关系补偿金财务处理问题的复函》(2002-03-29 财办会[2002 ]9号)规定:企业在不改变企业组织形式或者未实施企业清算的条件下改革用工制度,因解除或变更劳动关系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计入发生当期管理费用,而不应进行追溯调整。 因此,我建议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对于个人所得税,我补充一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第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11 2008-06-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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