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 黑心房东无正当理由扣押金

    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于2013年9月在武汉市武昌区阅马场首义路47号2-601租住了一套3室一厅的房子(房租为28一个月,一季度付押金为一个月的房租),并签下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到今年的8月31日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后房东邱 只是打了个电话问还住不住,并没有提起要续签合同的要求和事宜,今年的12月5日,由于个人原因不得不搬离首义路,致电给房东,邱 他很爽快的答应了我可以搬走,对于押金的事情只字不提,于12月6日全部搬离并且整理干净,12月8日给房东邱 打电话提及过来退房和交换钥匙以及押金的事情,约见地点就是出租房内,验完房,我就拿出合同问押金的事情,房东邱 以我违约为由,分文不退,他所谓的合同是指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的合同,我想要回押金,请问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合同终止 租房 租房合同 房租 举报

    提问者:不爱榴莲

    发布于2015-04-1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