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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您好,我有一套房子总价57万,当年母亲支付了首

    律师您好,我有一套房子总价57万,当年母亲支付了首付款20万,我每月按揭银行贷款,作为我的婚房。后来母亲看我还贷利息颇高,正好她有闲钱就替我一次性偿还了剩余贷款约30万。经协商这30W由我每月支付她3000元分期返还她。无奈她强迫我写下了字据,证明房子是她跟我共同出资,她拥有一半房屋产权。房产证是我一个人名字。现在我已成家10几年,想卖掉这套老房子改善居住,而母亲非说房子她也出资的,她有我当时写的书面协议(未公证)要我分她一半卖房款。还说不行就打官司,请问她这样的要求从法律上讲是合理的吗?我该怎么办?谢谢!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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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卡路士足球

    发布于2015-04-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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