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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违约了吗?

    甲乙双方鉴定商品房认购协议,甲方是开发商,乙方是认购人,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某小区第3号楼4单元201号房。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1296200元,计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知乙方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有一条是:以上商品房房号、面积等具体情况以规划设计为准,本协议约定内容与规划不符的,乙方可以选择规划设计变更后的商品房,认购款抵作商品房的购房款,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同意选择规划设计变更后的商品房,认购款返还给乙方,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八个月之后开发商通知乙方以后不盖3号楼了,就是没有3号楼了,所以通知乙方来2号楼重新选择房源,乙方不同意,觉得被骗了,想让甲方退129600元房款,并承担违约金6万元,开发商说他们没违约,协议上明确写着呢,律师您说呢,开发商该赔偿吗?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认购 违约金 举报

    提问者:housebuying

    发布于2015-04-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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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刘久畅 置业顾问
    你说下具体什么情况,我给你判断下
    +1 2015-04-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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