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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上有另一人的名字(不是夫妻),我想卖房她不配合怎么办?

    尊敬的各位律师: 您们好!我有一件关于房产的纠纷想咨询,请帮忙指教,不胜感激!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名企业单位职工,2002年想购买一套单位福利房,由于单位分房优先已婚职工,而我当时尚未结婚。但由于当时管理体制不完善,我所在单位的房管部门(不是房管局)办事人员答复没结婚的话提供一张女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也行,所以我找了一张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交房管部门,后来分到了单位福利房。在分配房屋的时候,我的那个朋友自始至终没有到现场,单位房管部门也未要求提供我俩结婚证和她的身份证原件,仅在提供了我的相关资料和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她有关的的唯一资料)并由我独自一人缴纳了全部房款后办理了分房手续。在那个时候,我所在单位的内部管理政策,福利分房一直都不办理房产证,仅有一张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卡片作为分到房屋的凭证,房屋卡片上也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时隔几年,国家房管制度越来越规范,接单位房管部门通知要办理房产证,我在向单位房管部门缴纳了相关费用后,由单位房管部门为曾经分过房的所有职工统一办理房产证,当时没有要求本人到场(我俩都没到场),也未要求提供任何资料。后来房产证办完发下来时,房产证上有我那个朋友的名字。当时想着两人认识,过户还要交易税,也没在意,想等到要卖房子的时候再找她签个字就行。不料,如今那个朋友不仅不认账,还说不知道我采取什么方式(或是不正当手段)获取了她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分房手续,她全不知情(事实上是她本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不仅不配合办理卖房手续,还说她名下无缘无故多了一套房产,她再买房子时要按二套房贷款,首付和利率都会增多,同时因为我享受了单位福利分房可能会影响到她后期在她们单位的福利分房,还要追讨她的权利和给她造成的损失。她现在在异地已与人结婚,并且他们夫妻拥有一套住房是她老公婚前购置的,她后期可能会有再买房或单位分房的可能,但暂时还没发生。我答应把房子卖掉给她一半补偿她也不愿意,始终不配合,但事情一直拖着不解决也不合适。我想请教一下各位律师,我能通过法律渠道追讨回我的房子吗?她所说的损失尚未造成但可能发生吗?但什么时候发生又没有时限,她拒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我能采取什么合法措施吗?如果发生了我又该承担什么责任?我现在该怎么办???敬请各位律师帮忙指点,万分感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dzz8338223

    发布于2015-04-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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