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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一个村在村土地上建商品房,一楼为商铺由村民自行分配,二至六楼为商品房对外出售,这是否合法?购房者

    有一个村在村土地上建商品房,一楼为商铺由村民自行分配,二至六楼为商品房对外出售,这是否合法?这样的商品房要交契税和交维修基金吗?物业管理费向村委会交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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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热血燃情

    发布于20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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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昵 称 丨Lv 4
    现在的法律法规对集约使用宅基地,规定不是很清楚。但是,在操作上,很多都是以新农村改造的方式在这样作。你说的建“商品房”,不是太准确。应该还是农村居民的房屋。对使用不了的、多余的,可以出租。这就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了。如果是出售,就有一个土地使用权问题了。宅基地不能变成城市建设用地,也就不能参与流转。这是当前法律规定的。虽然我不同意这样的规定,而且也非常不合理,但是,你们只有遵守。没有别的办法。至于物业费、维修基金等,是自己规定的。不是商品房,也就不能纳入国家管控的渠道。如果需要,可以给我打电话、发邮件。我是北京高宏道律师
    +1 2010-11-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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