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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来的房子转租再转租

    从房东那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一年半(2013年11月至2015年5月),押金两千。合同上未注明不得转租。中途因为有事把房子转租给陈,并且给房东打了电话,租期一年(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押金两千。合同上注明未经同意不得转租。但是陈因为老婆生孩子也把房子转租给了刘,并且给我们打了电话。现在陈租的房子到期,刘跟陈要押金,陈该不该退?陈跟我们要押金我们该不该退??我们跟房东要押金房东该不该给? 北京市

    转租 房子 押金 租期 举报

    提问者:刘源卿

    发布于2015-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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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ljjing1018 丨Lv 3
    合同具有相对性,只能跟合同一方当事人索要押金
    +1 2015-04-09 举报
  • liuyue0107 丨Lv 2
    你第一次转租经房东同意有效,陈属于合法转租者,陈的转租只是通知了你,没有通知房东,是否有效还看房东是否追认,房东不追认的,陈再转租是无效的。陈的房租到期和你们要押金当然应该给,而刘的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房东不追认,刘只能要求陈和你承担责任。
    +1 2015-04-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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