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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条 定金 房租

    我昨天在网上看到一条租房的信息 后来去看房 就交了1个月的租金还叫我交了押金 并且写了一张收条 上面也没特别注明什么 只是写了某年月日收到我的房租和押金多少 后来我遇到一些事情暂时住不了了 我想和他商量一下 他说只退我押金 房租就给收了 我说 那我不如把房子放一个月 他说合同上是必须租3个月 如果不租3个月押金就不退了 我真的好烦 难道就这样半天时间就让他白白拿走一个月的房租 我自己一天都没住进去啊 合同是什么内容我怎么知道 我现在也没和他签合同 他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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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松赞干布

    发布于200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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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踮起小脚 丨Lv 3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作为法定的形式,法律有其具体的要求:1、形式要件,必须签定书面的形式;2、数额的限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此外在选择赔偿时只能在定金和违约金中选其一。 所以说你那个什么钱根本就不是定金,而是押金。是定金他违约他要双倍返还,而押金却只要原数加法定孳息返还就可以了。但对于你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如果你违约你都要赔上定金或押金。你标题上写错了。 2.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租赁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要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所以你们之间的租房合同是成立的,虽然是口头上的但却具有法律效力。且成立并生效了。这个你虽然没有具体说你是跟他如何商定,你如何给了他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但和同是存在了,你不必奇怪。 3.你所交的押金是你对履行合同内容的保证,如果你拖欠房租不交、对房屋及里面的物品有损坏,房东都可以从你押金里扣除。但是你并没有真正进去住,所以说不会存在损坏物品和房屋一说。关键的问题是你的房租该怎么算?你们之间既然有合同,就看你们当初是如何约定的。首先肯定的是你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但是有没有给他造成具体的损失呢?很明显,他说明天就把房子租给别人,他的损失就是一天的房租。恭喜你,找他要钱去,且理直气壮,如果不给,你就问他要房屋产权证和房产局关于房屋租赁的备案文件,折腾他。实在不行就说让他等法院传票,他肯定败诉,且你的律师费诉讼费都要由他承担。
    +11 2008-04-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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