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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问题

    您好,我现在有些问题想咨询您,希望您能解答。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十五年前,村里分了两片宅基地,当时分的方式是按人口分的,我们一共分得七口人的土地,分别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三个姑姑的,后来我爷爷和奶奶就把这两片宅基地上分别写上了我爸爸和妈妈的名字,就是《宅基地使用证》上分别写的是我爸爸和妈妈的名字。写上后没多久爷爷去世,三个姑姑都出嫁,剩奶奶一人。可是去年爸爸又不幸离世,剩下姐姐弟弟和我姊们三个以及妈妈。现在奶奶和三个姑姑要求要回当初村里分给她们的土地份额。请问她们有这个权利吗。(前提是宅基地使用证上已经分别写的是我爸爸和妈妈的姓名了,爸爸去年离世。)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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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络小仔

    发布于2015-03-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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