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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留下的房产问题

    我姓贾,关于父母留下的房产问题想咨询一下律师先生。父母留下一套平房是公租房(在单位大院内),父亲先走的,母亲和父亲不在同一单位,我和弟弟和父亲在同一单位,我住在外面(我爱人单位分的房子),弟弟当时与父母同住,此房的费用就一直从弟弟的工资中扣除。后弟弟也分了一套一居室(在院内),但未住,一直出租,弟弟一直住在父母的房子中,父母现在已走了,这种情况,我和弟弟应怎样分? 北京市

    租房 房产 一居室 公租房 举报

    提问者:美派斯

    发布于2015-03-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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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lpxw520 丨Lv 4
    你好,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5-03-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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