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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买的房子不想要了想要退房

    2009年开建,房子是2013年3月20日买的期房,付的全款,合同上说好的2013年8月31日前交房,但是到现在也没交,所以不想要了,想要退款,找售楼部,售楼部的人说我要退款的话要损失7万元,不知道是吓唬我还是就是这样? 合同第十条,第二项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换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违约金 期房 举报

    提问者:余韵天下

    发布于2015-03-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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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安东在线 丨Lv 0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主张
    +1 2015-03-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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