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共同还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吗,请解释详细点,谢谢$https://m.fang.com/ask/ask_962929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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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共同还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吗,请解释详细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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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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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jszpzl
发布于2015-03-18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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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jianping
丨Lv 0
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既然产权上加了女方的名字。但是,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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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zichuan2011
丨Lv 4
是的 户主可以两个人的名字,两人都是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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