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为什么中海地产开发的楼盘都单独成立公司?$https://m.fang.com/ask/ask_948634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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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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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d1234
丨Lv 5
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率太高,如果一直不成立项目公司而是以母公司运营的话,在其他未交房项目上预售形成的预收账款会大幅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负债水平,银行一看,负债率80%,90%,这我们系统都过不了啊,过了也会自动跳出一个很高的利率啊,这会进而影响到接下来融资的利率水平。用全新的壳公司可以避免这个问题。现在大部分项目公司的贷款母公司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如果是民营企业的话还会加上实际控制人的担保和个人财产抵押,风险并不可能单独的隔绝在这个项目实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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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林
丨Lv 4
实际上你说“为了规避房地产项目破产所引发的连带责任”这有点冤枉房地产企业了,一般来说项目公司融资没有母公司的担保增信,先不说能不能融到资,即使融到了成本也是很高的,大型房地产企业不可能完全把项目公司与自己隔离开来。成立项目公司更多地出于对多种利益的综合考量。有什么好处呢?以我做的地产基金项目为例。现在地产基金操作方式多以“明股实债”的方式操作,即基金先对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公司进行少量增资,后续资金由基金以股东借款形式进入,如果上市房企不希望项目在前期的投入期影响自身的合并财务报表,他可以从名义上让基金控股项目公司,这样就不影响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不会影响其信用评级,从而不妨碍其去银行间市场等资本市场融更便宜的钱。等项目形成销售了,有了正的现金流,上市公司再进行股权回购并表,这时财务报表就更好看了。因此可见,项目公司最大好处就是可以通过各种灵活的方法来进行项目的操作,没什么好鄙视的。而金融领域就是愿赌服输,对项目看走眼了,也怨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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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纸鸢
丨Lv 0
除了风险责任和灰色收入之外,还有当地税收。前二者上面都回答了,后一者也很重要的,就不用我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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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undong
丨Lv 4
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假如这些公司都不是中海的全资子公司,而是和第三方合股的话,那么很可能存在利益输送。假设中海有求于李双江,则邀请李天一以100w入股项目公司,占10%股权,等项目公司赚到钱后(例如是1亿),李双江家族自然赚到1000万了,回报率1000%。而中海也做了顺水人情,把灰色环节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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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lkellin
丨Lv 4
中海地产(杭州)有限公司,这是购买住房的小区开发商。比较赞同 @周召 的观点。从品牌形象上如果是中海建设的,实际上就算是当地注册的公司,也会大肆宣传中海的品牌,如果有责任,它应该也逃脱不了干系。还有,作为业主我也想吐槽一下中海的品牌、口碑,也真的不怎么样,杭州各小区的业主基本都在维权中,有些激动的业主还准备组团去香港集会游行,指责中海与宣传不符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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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kebaid
丨Lv 2
我终于找到一个我会回答并且其他答案看起来没说到最关键点的问题了(这句话开启了嘲讽功能),国内的土地是不能转卖的,要卖,只能是卖拥有这个土地的公司。谁能确认这块地上面的项目不会被转卖。所以,每一块土地都分开装在一个公司里。另外的财务风险什么的,也是考虑的因素。但是,最核心还是土地不能买啊 不能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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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小小羊
丨Lv 2
一句话:一个项目一个公司,干干净净,背后的七七八八唧唧歪歪不牵扯不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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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fsgpp
丨Lv 2
太多了,绿地的公司比中海还多,主要是为了风险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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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星似
丨Lv 2
地产行业惯例,有以下几点好处:1集团拿的地直接给子公司,不需要交税2方便以后融资,项目公司的股份融资,比较容易,而用集团的股份融资牵涉太多3独立核算,损失和责任只限制于项目公司内,风险可控4地方政府出于把税留在当地的考虑,也会要求集团成立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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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terseventeen
丨Lv 3
好处有很多,举个实例,比如说最近拖欠施工款被起诉了,把钱通通转到别的公司去,法院没法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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