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关于多套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从网上看到一个关于多套房产的房产税信息,想请专业人士鉴别一下真实性,顺便问几个相关问题。信息如下:2014年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米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Q1.上述信息是否真实?什么时候开始实行?(Q2Q3是鉴于上述信息真实的前提,如果不真实的话告诉我真实情况是什么吧、、)Q2.比如我有三套房产,如果各房产市场评估价不同,是否按照购房顺序来判断哪套房是第三套来征收更高税率的税?如果不是,如何判断哪套是第三套?Q3.缴税时人均80平米以内的税是怎么交的?人均80平米以上的部分是用所有房产的总面积按照购房顺序减么? 北京市

    购房 房产税 购房税费 房产 举报

    提问者:xuying19820705

    发布于2015-02-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疯狂的兔纸 丨Lv 3
    关于Q1,目前没有实施这种政策的迹象,但是本届内实施新房产税的概率比较高,十八大已经把地方税改革写上了,增加对个人的直接征税是趋势,加上本届的作风......法律,信息联网和重复征税都不算问题,如果哪天政府对这种说法辟谣了,那么实施的概率会大大提高; 关于Q2和3,如果真的出台这种政策,按照惯例,这种不讨人喜欢的政策都是由地方政府出面背锅的,所以各地的做法会有差别。 无责任猜想:为了避免高收入者偷税漏税,降低征收成本,比较简单粗暴的征收办法会是首选。
    +1 2015-02-12 举报
  • 零极限 丨Lv 4
    题主提供的信息纯扯淡。房产税暂行条例以及上海、重庆的试点,最高税率没有超过1.2%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以及上海、重庆的试点,减除额一般是30%。这种弱智谣言也有人传播,我可以说脏话吗?剩下的自己看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上海发布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通知
    +1 2015-02-12 举报
  • mwp881224 丨Lv 1
    房产税只是一个方法 但是解决不了问题!治标还需治本
    +1 2015-04-08 举报
  • zdz8904 丨Lv 1
    泻药。房产税这事儿,目前看还早,俺自个儿预计大范围普适性地落地,2020年左右了。所以提问我确实答不了。
    +1 2015-02-12 举报
  • 寒流飘过海 丨Lv 0
    我一直对于房产税的观点:1.房产税从来就不是用来解决房价过高问题的;2.没有解决好土地出让金的对价问题,再增收房产税有重复征税之嫌;3.全国不动产信息联网要有实质性进展,信息质量要满足征管要求,才可能支撑房产税的执行;4.成熟、可信、中立且足够量的房产评估中介机构的存在,才可能支撑房产税的执行;5.充分考虑地区间差异,建立科学的税基评价体系,才可能支撑房产税的执行。刚才忘记补充结论了:综上所述,如果这届政府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那么断然不会轻易推出房产税。毕竟在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工作,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以失败告终的。(国税总局前副局长:房产税试点模式已失败)更何况现阶段客观条件不允许,尤其在征管信息质量和中介方面,即便在全国最发达的北上广,房产登记系统(就先不说不动产了)数据质量也就基本够用,中介的水平、质量和数量就更不要提了。很难理解很多人对于征收房产税幸灾乐祸的态度,以为自己没房子或者房子少,倒霉的就是那些有钱人、“贪官”什么的。首先,国家不应该被赋予随意征税的权力,税收确实在某些时候是能够起到“经济调节器”的作用,但是这种权力一旦被滥用,后果是很严重的。过去的十年,看到太多随意征税的例子,似乎地方政府一遇到需要经济解决的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征税。税收作为一种强制将私人部门收益划为公共部门收益的一种方式,如果不能遵循法定的原则,该国的国民基本的财产权将得不到保证。其次,如果对个人居住的房产税在设计上存在缺陷,过紧则会造成一般老百姓的福利受损,过松则根本无法体现税收的导向性作用。再则,税收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是刚性的,无论增收什么,你只能照单全收,全部承受。所以开征愈多的税,老百姓愈苦。而相对高收入人群,因为收入来源的多样性,他们可以通过多种手段规避税收,甚至转移到中低收入者身上。想清楚这些问题了,请别再对很多征税行为拍手叫好了。以上。
    +1 2015-02-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