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李峰 经纪人
    按照物权法规定,再补办的属于无效,除非你登报申明之前的丢了,而且没人反对
    +1 2015-02-06 举报
  • 刘晓慧 置业顾问
    抵押期间你就不能再用了,
    +1 2015-02-0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