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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按协议车归男方,但行驶证是女方,未过户,男方发生交通事故后与女方相关吗?

    夫妻离婚,按照离婚协议,自驾车归男方,但是行驶证是女方姓名,因为汽车贷款的缘故,离婚时没有过户。由于其他原因,现在联系不到男方,问:假如现在男方开着该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赔偿时与女方有没有连带的赔偿关系?

    房产纠纷 贷款 过户 举报

    提问者:大强欺负小强

    发布于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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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golb 丨Lv 3
    根据你的叙述若男方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开车的人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你只要证明不是出借车辆就可以不用承担连带赔偿。原因分析:车辆为动产其财产所有权从交付时起转移,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将机动车的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而不是生效要件。因此,车辆所有权在交付转移之后,原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即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权,此时发生交通事故,原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法规: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物权法》第23条、第24条。
    +11 2010-10-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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