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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套购房国家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

    律师你好!     我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碧水茗居小区买了套经济适用房(小高层共11层有电梯,我的4层,房子面积111.94平方含公摊面积),开发商是:国泰开发有限公司。我选了房,开发商就让我交首付10万元,后来没有停了几个月又让交5万,(说句良心话:“我们这些能申请上经济适用房的,根本就买不起房子,能买起的就没有资格申请上适用房;现在都快30岁的人了还在拖累父母,父母也没有退休工资,做儿子的真感到惭愧!”)我实在是没有钱,就给开发商说:“我真的没有钱,借也借不上,就凑了三万,本来就是想交首付后贷款的,你们开发商不让,还叫交那么多首付,已经借便了,我想实在不行只有退房了。”就这样才应付过去。不过两个月我在开发商的通知下去填售房合同,可售房合同上写的是“商品房售房合同”,我问:“为什么我买的经济适用房,你给我填什么商品房合同?”。回答的是:“经济适用房也是商品房的一种”。我想我是弱者也别不过开发商,在想也不是我一家,别人都一样都填了,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不到1个月银行(建行)通知让去填借款合同,交了几十元钱工本费,还让办了建行卡,说开通5项业务(手机银行、移动闪存、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短信理财、共一个月8元)房贷利率能给8/5折,利率降到3.9  原来4.2的利率(也不知道首套购房的利率是多少),我贷款15万,15年还款时间,我想我也没有什么反拨的理由也不懂国家政策,就像傻子一样一一的填了字。我交了13万,河南省安阳市发改委还没有定经济适用房(碧水茗居)每平方的价格,开发商内定的每平方2138元让我填的合同,填售房合同时开发商说多交的钱以后多退少补,还给换了先交首付10万元的条,换成了首付40%的首付条8万9千多,地下室每平方1001元交了7007元的条,多交的钱给开了个条,和在一起共13万。没隔几天一起买房朋友问我交房子的契税了没有,我说不知道啊,没有收到通知,他说填售房合同时间1个月内到河南省安阳市房管中心交契税,超期交滞纳金,知道这事是2010年10月17号,我想发改委还没有定价,开发商那里多交的钱能多退少补,契税也能吗?后来我给开发商打电话,他说能,无奈之下又求爷爷告奶奶借了5000元交了4千七百多的契税!!!房子还没有交工,合同到2011年10月底交工,就交了这么多钱,而且贷款在我知道交契税的第二天2010年10月18号就收到建行的短信,开始交房贷了每月1200元,真的不让人活了,好无奈,好窝囊!!!经过就是这样希望懂的能给说说怎么办!合不合国家政策?合不合我首套购房政策 ?  能帮助的更好!!!                                                              再次先谢谢了!

    房屋管理局 购房 电梯 卖房 举报

    提问者:欧阳怡华

    发布于201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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