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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来自葫芦岛经济适用房小区)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我想想办法, 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公交往了几年,打算在2007年的时候要结婚了,因为需要一套房子,可是手上的钱又不多,如果买商品房,只能够副首付的,我们又没有固定收入,又不想这么年轻就负债儡儡, 所以打算买一套二手,后来通过房产中介的介绍我们认识了现在卖给我们房子的房东,当时房东刚从开放商那里拿到了两套拆迁房 ,因为急需用钱想卖掉一套,我跟老公商量着决定买下来, 因为当时还没有房产证我们就压了房东两万块钱说等房产证下来过了户在付给他。(房产证要整个小区一起发放的因为是拆迁房所以很慢)当时听中介说房产证年底就可以拿, 后来一年拖一年,房产证没有过户在我们自己手上,老公一直担心房东会变挂,在这期间房子每平方的价格也在上涨。我当时还在说老公杞人忧天,后来证实了老公的担心是正确的,直到2010年房产证才真的快下来了,问题开始出来了,现在房价也比当年每平方高出了一两千 。由于房产证迟迟的拿不到,我们没有赶在国家出台的二手房交易提高税收之前早点办理房产证过户,现在白白要多拿出几万块钱,这个我们也认了,因为合同上面写着过户出现的费用由我们来承担,可是现在房东说现在房价涨了, 我们赚钱了,让我们补偿给他钱,如果不补偿不给我们办理过户。听到这些我很生气,明明合同上面写着不能在过户前抬高价格了。在说我们买来的房子是我们自己住的, 又不是拿去买的。凭什么房价高了就要补贴给你了,如果这样的话,当初写合同干什么用呢?按照一般的常例来说我们之间有白纸黑字的合同他不能变卦,如果我去法院告他他肯定会输的,可是我最近打听到拆迁房好像属于经济适用房,不可以随便买卖的。我怕跟他打官司打不赢。请大家帮帮我,告诉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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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音乐狂潮

    发布于201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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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角色转换 丨Lv 0
    那现在的问题是对方的要求你们接受不了,那还能怎么办呢?这个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来划分责任的,只要合同问题不大就OK了。关于政策方面的事情就看法官的衡量了。其实只要没有办房产证不是你们的责任的话,你们也是可以要求对方拿出多交的那部分钱的。拿好你们的证据找律师咨询下,反正咨询不收费的啊。
    +1 2010-10-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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