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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经济适用房是否共同财产(来自葫芦岛经济适用房小区)

    婚后购买住房一套,预售方有两个,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与某公司。合同写着该房是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委托某公司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预售对象是该公司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职工。男方是该公司职工,我不是,所有合同和收据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现在已交了钥匙,但是产权手续还没办下来,请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要离婚,我想要房他不同意,只同意给一半的房钱,此房是去年买的,今年升值了,但他只愿按购买时的价格给我补偿,请问他的提法合理吗,如果我不主张房子,法院会判他按什么价格补偿我,是当时买的价格还是现在升值后的价格

    经济适用房 共同财产 房屋预售 房子 举报

    提问者:卫星电视音响

    发布于20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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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ragon8901 丨Lv 4
    夫妻共同财产=夫的财产+妻的财产离婚的话 原则上是(夫的财产+妻的财产)÷2 = 一人一半
    +1 2010-10-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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