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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浪迹天涯 丨Lv 5
    打有关部门电话
    +1 2014-09-25 举报
  • 郭京 经纪人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 经济适用房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或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1 2014-09-18 举报
  • 回家的欲望go 丨Lv 5
    不清楚?上网查查!
    +1 2014-09-18 举报
  • 同成长共分享 丨Lv 4
    那次分了看
    +1 2014-09-18 举报
  • 张俊涵 丨Lv 1
    魑魅魍魉荸
    +1 2014-09-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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