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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亲再婚,这样的协议法律上有效吗?(来自北京甲方乙方小区)

    我母亲过世,父亲要再婚。为了不让女方得到我父母的共同财产,仍由我一人继承,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是否符合法律?协 议甲方:父亲 乙方:女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双方共同生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期满三年后,甲方乙方登记结婚。(登记之前,甲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由甲方子女代为保管)。二、如果甲方的住所拆迁,乙方同意放弃拆迁所有的款项及房屋,完全归甲方所有。三、无论甲乙方谁先过世,双方均放弃对另一方的继承权。四、对于甲方的每月房租收入,因由甲方及甲方前妻创造,由甲方女儿收取。五、甲方乙方如因任何一方有病痛或有超出日常开销之外的个人支出,各由其子女承担。如遇双方生活费不够,应由甲乙双方的子女共同承担,金额可由甲方乙方及双方子女共同商议。六、甲方与乙方共同生活期间,乙方与甲方可同住于甲方住所内。如遇甲方先过世,乙方需搬离甲方住所,由乙方子女赡养。七、甲方过世后,将与前妻共同葬于之前已购买的坟墓中;乙方过世后由其子女解决其生后事。八、以上双方商定, 双方各自履行,不得违背,由村委部门作证即日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XXX XXX X年X月X日以上关系到我们家房产的关系,女方自称是不要我爸的任何财产的,同意双方立字据不要男方的任何财产。另外也关系到将来两人的养老问题,是否一并由女方的子女签字同意?这样的协议是否违背法律?是不是只要女方及女方子女签字同意后,我父亲先过世的情况下,我父母共同的房子由我一个继承?希望谁能帮帮我?

    共同财产 户口 房屋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suyunxiangben

    发布于20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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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Bucciziclof 丨Lv 3
    我看无效。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一继承人是配偶,然后才是子女。
    +1 2010-10-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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