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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我、我父母都是青岛户口,媳妇不是青岛户口,刚生一个儿子,7个月,户口也在青岛2、青岛家里只有一套房子大概60多平3、父母收入合计约4000/月4、我和媳妇现在北京工作收入合计约14000/月,但是社保基数很低 大概每人都是2500-3000的样子,媳妇公司交个税,我的单位是找票报销无需交个税请问基于以上情况,如果我想回青岛买房子,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还是限价房?希望大么?各位有什么更高的建议么 我很想知道在核定我的收入的时候,如何核定?根据我的个税缴纳 还是社保基数?我一旦回青岛,开始肯定是没有工作的,以北京缴纳的基数来计算么?核查由哪个单位进行?街道?

    限价房 经济适用房 户口 房子 举报

    提问者:暮雨晨2011

    发布于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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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alianmao283521636 丨Lv 1
    青岛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1864*12*家庭人口数*6)。 申请人需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1 2014-07-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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