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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情况怎样才能合法自己建房??(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我是湖南冷水江市施塘居委会居民,2008年我将我家的原有住房以危房改建的名义申请拆除改建,并在原有宅基地上申请建造单层面积大概130平方米的6层房屋,房屋建筑资金由我一个表弟承担。我2008年与我表弟签订协议,主要协议内容如下:1、我出土地,以我的名义由我表弟出资金、报建、建筑、报主管部门验收、申领房产证,我只在新房建筑过程中配合相关工作,房屋建筑完毕后第一层和第四层规我所有,其余楼层规我表弟所有。2、自原有房屋拆迁完毕之日(2008年4月3日)起一年半内,新房必须建筑完毕,并为我提供我所分得楼层的房产证,逾期以3000元每月赔偿我的个人损失。3、合同的补充内容。 旧房拆迁完毕后我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交给我表弟报建用,可后来他以报建手续繁琐,关系复杂及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推迟建新房,至今仍未开始新房的建筑。也未给与我任何赔偿。2009年我以我表弟无法按期叫房为由要求其归还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我表弟以种种借口拒绝归还,我多次讨要也无功而返。现在我想自己出资在原有宅基地盖四层房屋,请问我需要在政府部门办理什么手续?可否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挂失并补办房产证?我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长期(我已经3年没看到我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被他人骗取,他人是否能用于抵押或非法用做其他用途,对我会有什么影响? 造成以上后果都是我本人太感情用事,信任亲友,忘大家多个心眼,也为我解难,万分感谢!!

    购房 危房 新房 旧房改造

    提问者:aalz

    发布于20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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