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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单位代发,这笔费用单位是从那得来的?

    提问者:wxlzsj

    发布于2010-10-04

共1个回答
  • 街舞运动 丨Lv 0
    今年2月21日,广州市作出规定,自2009年起将由政府负责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每人每月150元。在2008年12月31日前由单位办理退休的人员,按原规定办理一次性奖励,由办理退休手续的单位全额负担,2006年以后退休的每人上万元。(除非该企业在05至07年连续三年亏损并且平均工资低于市平均工资,方可申请由政府帮助解决)。 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只要亏损一元,就可申请由政府支付每人上万元的奖励金,而企业只要盈利一元,就需要全额负担每人上万元的奖励金。 这让在08年底前为一些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而又没有连续三年亏损的非国有中小企业叫苦不迭。 根据1998年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加发退休金百分之五; 但在2002年该条例将有关规定修订为: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1 2010-10-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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