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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教房屋纠纷

    1996年A与其弟弟B共同买了5间房屋,房照名字是A,双方口头约定房屋一人2间半.1999年B自己找到村委会办理了2间房屋的房照.2000年的时候B把自己的2间房屋卖给C,(双方没办理过户手续)当时A的妻子在场未提出异议.2005年的时候C把房屋以5万元卖给了D.D找到B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到市房产局办理了过户手续,市房产局也给D发了房照.(现在房屋升值到15万) 2006年A以B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无权利卖房屋为由起诉了村委会和市房产局撤销房照.2007年法院依法撤销市房产局和村委会下发的房照. 现在A又起诉D要求到出房屋.并给付这几年的房租.我是当事人D想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向律师咨询大部分意见不统一.我想问的是我能不能不把房子反还给A啊? 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管理局 房产纠纷 房屋 卖房 举报

    提问者:黑斑鸠

    发布于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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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风分不息 丨Lv 4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首先应该看A与B买房屋是共同出资还是个人出资有没有书面的协议.或者有人能够证明.其次如果B出资购买房屋那么其有权利出卖个人财产,这在法律上是受保护的.虽然房照被撤消.这必须也得由B进行确权诉讼.最后我要说明的是:”房屋你有权利继续居住可以 ,我认为应该以善意第三人的角度去考虑!只要有证据证明B享有卖房的权利.或者其构成表见代理.假设虽然B无权利出售房屋,但是A只能从受益人B去追偿费用.
    +10 2008-04-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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