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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想买房,交给中介5前押金,可是没看中他们介绍的房子,押金还能退给我么?

    我最近想买房,就找到某房产中介公司,希望他们能介绍一些好的房源,并交给房产中介公司押金5000元。但是我没有看上中介推荐的房屋,并要他们退还押金。可是房产中介说,没有买成房,主要是因为我自己的原因,所以,押金不再退还,作为公司应得的报酬。请问他们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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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大强欺负小强

    发布于2014-02-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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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邹礼阳 经纪人
    《合同法》第426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427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1 2014-02-22 举报
  • 付蒙蒙 经纪人
    还没有到时候!!!!!
    +1 2014-04-22 举报
  • 宝丰紫金城 丨Lv 4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1 2014-03-01 举报
  • 乔治亚 丨Lv 3
    《合同法》第426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427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1 2014-02-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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