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关于二套房的认定

    我母亲名下有一套房,母亲去世后归我所有。我现在还在贷款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我想问一下我母亲去世后我拥有两套房之后算不算所谓的二套房呢?要额外交钱吗?我看百度百科上说:“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既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是说即使我母亲的房不是贷款买的也算二套房中的一套吗?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购房 贷款 二套房 举报

    提问者:超还怕的

    发布于2014-02-1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联信联通信号 丨Lv 4
    认房是指名下在房产局有房产登记;认贷是指可能房子不在你名下,但是你为这个房子贷款了.任何一种情况存在,再购房就算二套.如果你母亲的房子已经过到你名下,那么你现在名下就拥有两套房子,将来出售其中一套,要按二套房收个人所得税(有的地方由买房承担此税),如果不出售,在不久的将来可能要征收房产税.
    +1 2014-02-1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