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产权认定$https://m.fang.com/ask/ask_702257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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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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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霞
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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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maifangzzq
丨Lv 3
女方没有房屋产权份额,新婚姻法规定,如果是父母一方单独出资给子女购买的,而且由单独一方支付房屋贷款的,女方是没有资格获得房屋产权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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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方言全集
丨Lv 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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