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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要房屋所有权??

    资询法律界人士:我与我男朋友一起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通过银行贷款10年方式购买,房屋权是各50%,但还贷以及首付都是我男朋友付的,现付二年多,现我们分手,房屋权怎样处理?他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讲买房款全由他付追要房屋全部产权?如果没有我的签字,他是否可以把房屋出售??而我男朋友有二个被法律认可的身份证,如:他是用“李三”的身份跟我一起购房的,而还货款与首付他是用“李四”的身份还的,这种情况下他是否可以经过诉讼拿回全部产权?他二个身份是否触犯法律?是否二个身份都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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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恋人宿舍

    发布于201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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