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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三人去宾馆住房一天,给了老板300元,老板良心发现,只收了250元,然后叫服务员给还他们50元,

    有三人去宾馆住房一天,给了老板300元,老板良心发现,只收了250元,然后叫服务员给还他们50元,但她贪污了20元。剩下的30元均分给三人,每个人所得10元,则每个人只给了90元,90×3=270元,270+20等於290元。问还有10元在哪?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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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愛一個人好難嗎

    发布于2014-01-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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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七年为限 丨Lv 4
    去公证处做份弃产公证,就可以过户
    +10 2014-09-11 举报
  • xfb_18129948820 丨Lv 2
    不知你是在问地址还是什么具体问题,不知如何回答!
    +10 2014-09-03 举报
  • 新新茶文化 丨Lv 4
    【思路一】这里我简单点说,用几个计算式子吧。 1.店主的折扣价(250)+服务生偷藏起来的钱(20)=旅客的现在总花费(270) 2.旅客的原花费(300)=折扣票价(250)+店主的返回钱(50) 3.旅客的原花费(300)=旅客现在的总花费(270)+旅客最后收到的退还金(30) 4.旅客收到的退还金(30)+服务生藏起的钱(20)=店主的返回钱(50) 5.就是说,最后,三个旅客花费的钱数中,包括被服务生藏起来的那部分,所以要是求总金额的话,不是加服务生藏起来的钱,而应该加旅客最后收到的30元退款。 所以,这是一个逻辑偏差的陷阱而已,钱,至始至终都没有飞走!【思路二】这个是典型的误导读者!! 因为计算方法错误!! 3*90=270元里面已经包含了服务生拿的20元了,为什么还要加进去!! 这个式子:3 X 9 0= 270 元 + 服务生藏起的20元=290元 中的顾客支付的9元中包含了服务生藏起的2元. 也就是说 应该是 : 对于顾客来说他们为投宿支付了90元/人那么 3 X 90元 = 270 元 + (退回的)30元=30 0元 对于老板 (顾客支付的)300 元 - (服务生藏起的)20元- (服务生退回的)30元=(实际收入)250元 对于服务员 (顾客支付的)300 元- (退回给顾客的)30元-(上缴老板的)250元=(服务生藏起的)20元
    +1 2014-01-27 举报
  • xuying19820705 丨Lv 3
    逻辑啊那个逻辑
    +1 2014-01-27 举报
  • ifso 丨Lv 0
    先采纳再回答
    +1 2014-01-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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