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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证办理后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多个问题

    我家的楼房是开发区管委会1994年划拨给我们村上小区的土地,于2009年自行建盖好。家住云南,当时城市设计规划是四层半,但村上小区建盖时因州、市、开发区各种部门曾经处理过建盖超过四层半的有两家强制拆除超高的,但以后建盖超高的再也没有处理,现在村上楼房大多都是七层半。我家的建盖是四层半,符合城市设计规划。村上给各家各户于今年8月份办理好土地证后没有给各家各户办理房产证,说是让自己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以下有一些问题搞不清楚,请各位大师帮忙解答一下: 1、土地证上面的“地类(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利用现在已经建盖好四层半房屋的土地证能否申请到商业贷款或住房贷款(因为我还有另外一宗地没有建盖)? 2、土地证办理后需在几年内办理房产证? 3、我现在是四层半,城市设计规划是四层半,但小区里大多都是七层半,申请房产证后,如果我以后加盖三层能否审批通过,手续是否复杂? 4、我现在把下面四层全部出租给他人居住,办理房产证后是否需要缴纳租房税费,税费有哪些,税费缴纳是多少? 5、我原来土地是8.24×13.74=113.22平方米(村上划分的方案上也是这样),但刚办下来的土地证上使用面积为8.26×13.50=111.55平方米,与实际相差1.67平方米,是不是需要重新变更土地证?如何办理?

    房屋管理局 房屋 使用面积 土地 举报

    提问者:三峡红叶红

    发布于20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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