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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问题,可能会遇到纠纷,求分析解释

    我家有套当初拆迁的安置房,目前估计20万,现在家里人打算把卖了,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我父亲,但我父亲告诉我,当初搬迁时爷爷有6个子女,大伯早已去世,当初分家时,3个儿子各自补差价各买了一套,并一次性给了2个女儿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达成一致,但不知什么情况,具体的我还不了解,说的好像是3家人房子的产权上都有6个平方算在我爷爷和去世的大伯名下,当初我叔叔卖房子时,是在我爷爷同意签字情况下卖出去的。现在我爷爷去世了,而且现在两个女儿对当初搬迁时的处理结果反悔,我父亲能独立的名义卖房子吗? 北京市

    房产纠纷 安置房 房产 产权人 举报

    提问者:谢绝谈判

    发布于2014-01-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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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叶伟龙 经纪人
    百度一下吧
    +1 2014-07-08 举报
  • 陈陈慧 丨Lv 4
    家的时候已经达成分配了 各自有补偿 就不应该这样,但是,现在房子的问题都这样。言归
    +1 2014-02-27 举报
  • boboliuxia 丨Lv 3
    你家族房子已经在你爷爷主持下,分家析产完毕,儿子们各自得到住房,且办理了自己姓名房产证,女儿们得到相应补偿。这个事情就已经结束了。你家住房,是你爹姓名房产证,这房子就是你爹合法拥有的住房,权益属于他,受法律保护。他可以自由处置属于他的财产,而不需要经过他人授权同意或是签字!你说的有人反悔,于事无补,原因;主持析产分家的你爷爷已经过世。不可能再收回了。这个住房不属于继承性质。所以~~不存在女儿们反悔,。
    +1 2014-01-09 举报
  • 学以用 丨Lv 4
    既然产权人是你的爸爸,那么你爸爸就能决定关于房子的一切事情。你家的这套房子要早卖,越迟卖麻烦越多。如果你爸爸考虑到姊妹情,可以考虑卖房后适当给2个姊妹一点补偿款就是了。
    +1 2014-01-09 举报
  • h564335 丨Lv 0
    听着真麻烦啊,,,按照人之常情来说 分家的时候已经达成分配了 各自有补偿 就不应该这样,但是,现在房子的问题都这样。言归正传,你说的这个安置房,产权写的是你父亲的名字的话 你父亲就可以单独出售,因为房管局那里过户的时候只看房本上是谁的名字,是谁的名字谁去照相签字。另外,如果购房者是全款 假设房本上还有你妈妈的名字的话 你爸爸也是可以自己“偷着”卖掉房子。so 这个房子你父亲可以独立卖掉,情理上的事你要自己考虑,法理上可以单独卖。
    +1 2014-01-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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