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产问题,可能会遇到纠纷,求分析解释$https://m.fang.com/ask/ask_692020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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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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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伟龙
经纪人
百度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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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陈慧
丨Lv 4
家的时候已经达成分配了 各自有补偿 就不应该这样,但是,现在房子的问题都这样。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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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liuxia
丨Lv 3
你家族房子已经在你爷爷主持下,分家析产完毕,儿子们各自得到住房,且办理了自己姓名房产证,女儿们得到相应补偿。这个事情就已经结束了。你家住房,是你爹姓名房产证,这房子就是你爹合法拥有的住房,权益属于他,受法律保护。他可以自由处置属于他的财产,而不需要经过他人授权同意或是签字!你说的有人反悔,于事无补,原因;主持析产分家的你爷爷已经过世。不可能再收回了。这个住房不属于继承性质。所以~~不存在女儿们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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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用
丨Lv 4
既然产权人是你的爸爸,那么你爸爸就能决定关于房子的一切事情。你家的这套房子要早卖,越迟卖麻烦越多。如果你爸爸考虑到姊妹情,可以考虑卖房后适当给2个姊妹一点补偿款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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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64335
丨Lv 0
听着真麻烦啊,,,按照人之常情来说 分家的时候已经达成分配了 各自有补偿 就不应该这样,但是,现在房子的问题都这样。言归正传,你说的这个安置房,产权写的是你父亲的名字的话 你父亲就可以单独出售,因为房管局那里过户的时候只看房本上是谁的名字,是谁的名字谁去照相签字。另外,如果购房者是全款 假设房本上还有你妈妈的名字的话 你爸爸也是可以自己“偷着”卖掉房子。so 这个房子你父亲可以独立卖掉,情理上的事你要自己考虑,法理上可以单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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