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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过户后 义务的承担

    跟发展商买商铺 签合同时说明了该商铺不能做饮食行业 说是为了总体发展 后发现是为了自己人方便经营 通过谈判不行 :( 想出一方法 用二手过户卖给自己人 能不受一手买卖的条款限制经营饮食业?????

    房屋 商铺 过户 房屋过户 举报

    提问者:天有点灰

    发布于200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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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生活周百通 丨Lv 3
    这种情况说明原房地产公司在设计时就已经考虑了此商铺的用途,比如排烟、给排水等问题,如果你向别人隐瞒次问题,我想,一旦真到了开饭店时,批文又批不了时你就知道滋味了!还是正视现实吧!
    +1 2007-07-14 举报
  • 胡椒面瓜儿 丨Lv 3
    《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否限定房屋用途?能否限定产权人可以或不可以从事某种行业? 《商品房买卖合同》仅仅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房屋用途以及从业资格,是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 房屋的设计用途,是由城市规划部门决定的,假设房屋用途由开发、建设单位决定的话,那这城市不是乱套了吗?而您能否从事饮食行业,那要看您是否取得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等,假设从业资格凭民事合同就能决定,那要政府审批部门干什么?所以我觉得,您只要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剩下的事跟开发商就没关系了,原购房合同中的那条约定,因为没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应视为无效。
    +1 2007-07-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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