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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购房,有出资,但没有名字,离婚有份额吗?

    婚前我老公和他父母买了房子,当时我公婆拿了40万出来,其中有10万是问亲戚借的。贷了30万,主贷人是我公公。后来结婚前我爸妈拿了10万出来,让我把他们借亲戚的钱还了。由于房子没我的名字,是公婆和我老公三个人名字。我让我老公写了收条,说明收到我母亲10万元,用于购房。这是在结婚前的事。婚后我们每月给公婆2000作为还贷。现在离婚,请问当初的10万是算赠予还是借款,还是买房的出资?还的贷款没有书面凭证,但有录音,能算吗? 北京市

    购房 还款 贷款 房子 举报

    提问者:雄霸私服

    发布于2013-12-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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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宗雨 经纪人
    中惠地产..质量都是非常好的
    +1 2014-07-23 举报
  • 胡小龙xa 丨Lv 2
    如果你老公写给你母亲收条为购房款,最后可以判为共同购房人,离婚可以按比例所得增值部分利润。
    +1 2014-01-15 举报
  • 邵登贤 经纪人
    算是借款。
    +1 2013-12-20 举报
  • 辥海龙 经纪人
    如果你老公写给你母亲收条为购房款,最后可以判为共同购房人,离婚可以按比例所得增值部分利润。
    +1 2013-12-19 举报
  • 陈晓丹 经纪人
    您好: 买房子的时候您没有给这10万吧,如果是事后给的,只能算是借款。
    +1 2013-12-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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