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想购一套二手房,卖家是贷款买的房子现在贷款还没有还清,房产证还没有办到,要明年才统一办理。

    由于卖家急需用钱,中介说先付一部分款给卖家让他去银行结清贷款,有我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然后在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再到房管局更名,在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之后再付尾款给买家。中间需要的时间大概2个月左右。这种方法受法律保护吗?有更好的办法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贷款 二手房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烤翅儿

    发布于2013-12-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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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chenbangju 丨Lv 2
    百度一下就知道了
    +1 2014-04-06 举报
  • xfb_13595143190 丨Lv 3
    百度一下就知道了
    +1 2014-04-06 举报
  • 杜昭冲 经纪人
    中介的方案是一种可行的方案,但是此房是否可以销售,是否是正常状态的商品房,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这个需要你落实。否则还真容易有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去公证处公证,此房所有手续全权由你办理。如果公证处受理,会要求一些资料,他能够拿齐,应该也差不多。
    +1 2013-12-23 举报
  • 联信联通信号 丨Lv 4
    中介的方案是一种可行的方案,但是此房是否可以销售,是否是正常状态的商品房,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这个需要你落实。否则还真容易有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去公证处公证,此房所有手续全权由你办理。如果公证处受理,会要求一些资料,他能够拿齐,应该也差不多。
    +1 2013-12-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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