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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发商代缴契税的出现的问题

    收房时开发商代收契税,现在已经半年了开发商仍没有把契税给业主缴存。开发商是不是要赔偿业主相应损失。还有就是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了一条文(国税发[2004]137号)就是关于禁止开发商代收契税的,但在购房时合同上有一项是向业主代收契税,那合同这一项是否无效?已经交给开发商代收的契税是否能要回? 契税的完税发票关系到你房子满五年的时间节点,给开发商打电话,他们说是要等2年和房产证一起办,但是国家有相关规定,房产证和契税发票两个是以哪个时间靠前,以哪个时间为准。如果真的像开发商那样说的,岂不是业主要再等两年才能拿到契税发票和房产证,再加上五年,这实际就是7年了。 还有一个问题,买房时业主为购买首套房,并在领结婚证前把代缴契税钱交给了开发商,之后和名下有房的人领证结婚,但契税钱开发商并未及时代缴,此时契税是否仍按首套房1.5%核算,如算二套房贷契税为3%,造成的损失是否可以认定为是开发商造成的?希望有懂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北京市

    购房 首套房 房产纠纷 业主 举报

    提问者:8zoosun

    发布于2013-12-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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