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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与住房公积金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关系寄存在哪?需要续存吗?何时可以领取?如果以后有单位缴存部分了,能衔接上吗?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云淡风轻ed

    发布于200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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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麻坛大班 丨Lv 3
    公积金存在银行里任何人是无法动用的,到新单位后可以通过原来单位人事部门办理转移手续,通过人事部门来做就可以了,可以继续缴纳,等以后买房时候凭借购房合同\首付发票去把钱取出来就行了.
    +10 2007-07-13 举报
  • 我是小达 丨Lv 4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将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托管,个人会拿到《**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在“中心”托管专户内封存管理的职工,只要符合支取条件,备齐本人《**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就可直接提出支取申请。另一种情况,就是原单位封存,其使用视同单位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执行、定向使用的性质。2002年3月修改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指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与个人的户口和档案都没有直接关系,所有《条例》中包含的单位都应为其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当职工转换工作单位之后,在新单位一般会有试用期。按照公积金归集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处于试用期的职工,单位可不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待职工转为正式职工后,由单位补缴该职工试用期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聘用职工超过6个月的,无论职工仍处于试用期还是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都须为其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新单位没有为自己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向管理部门提出来,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10 2007-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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