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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实务中怎么做

    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实务中怎么做? 北京市

    土地使用权 房产继承 土地 举报

    提问者:碧山天马

    发布于2013-12-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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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覃言娇 置业顾问
    必须算啊房产证是红本吧如果是蓝本的话不算。
    +1 2015-01-07 举报
  • kcjiaying 丨Lv 5
    能接受就合理,不能接受就不合理!
    +1 2014-10-15 举报
  • 邓明生 经纪人
    得看看当地的一些相关政策,。
    +1 2014-07-09 举报
  • 刘利鹏 经纪人
    得看看当地的一些相关政策,。
    +1 2014-05-09 举报
  • 网速就这好 丨Lv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五十五号令)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划拨土地使用权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明确:一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因此,儿子继承父亲遗产,不属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必须办理出让手续的范围,可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 2013-12-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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