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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公司不给我办理房产证理由充分吗?(来自珠海坦洲碧涛花园小区)

    我于2001年的10月份在坦洲碧涛花园购置了一套建筑面积为76.46平米的商品房(正式合同上写的是76.46)[在签合同的时候已经交了办证(房产证)费]入住不到两三个月房子已有多处裂开,曾与地产公司交涉过几次未果。在2002年的年底,收到地产公司的一张通知单,上面又写着该房的面积是75平米,经坦洲国土测绘队重新测量准确面积是77.37平米,面积差为2.37平米.要我补齐2.37平米的楼款.直到目前为止,房地产公司就是不肯帮我办理房产证,理由就是交齐面积差的楼款,作为买受人的我房子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房产证的费用早已交了而迟迟不给办证,真是不知如何是好,请lili给我提提建议,谢谢!

    地产 商品房 房地产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我不是钉子

    发布于200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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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踮起小脚 丨Lv 3
    首先,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应该是在取证的时候交给房产局的,而非交开发商的。开发上说面积增长了,如过是经测绘部门测量了,那么开发商应该有测绘部门的测绘报告,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测绘报告,以测绘报告面积为准,你交上应该补的房款,这是应该的。对于你说的房子裂缝问题,这应该不止是一户两户的问题,你可以联合其他业主一起找开发商。
    +10 2007-07-12 举报
  • 麻坛大班 丨Lv 3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好。
    +10 2007-07-12 举报
  • 我是小达 丨Lv 4
    首先,房屋质量问题与办产权证无关,产权证上的面积应以开发商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单位的核定面积为准,因此,你应先补交房款后,开发商再给你办产权证,如你对测量的面积有疑问,可自己委托核实(一般小业主怕麻烦,都忍了,在这个问题上,小业主处于被动位置).
    +10 2007-07-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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