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非广州户口,公积金超13个月,社保和税单因公司经济拖着到现在还没缴,不知道是否有广州购房资格。

    本人非广州户口,情况如下,不知道是否有广州购房资格。 1.本人在私企老板打工,老板有两个公司A和B(法人都是同一个人),工资和社保由A公司出,住房公积金又B公司出。 2.住房公积金由B公司已经缴至2013年11月份,连续超过2年了 3.由于老板经济压力大,于2013年5月,将A公司转给其他人,社保就没有缴了,工资也就直接发现金,在地税局只能打出2013年5月份的个人完税证明,和2013年4月份的社保交费清单,交税和社保都是从2011年3份开始就有的了。 4.现在A公司转手给其他人,B公司一直只是叫住房公积金,没有帮我们缴社保了,工资也是发现金,所以没有个人完税证明,整个公司所有人都是这样,请问这种情况的话,让公司B帮我们把5月份的社保,还有工资都缴了,工资当成是公司经济不好延迟发放,将之前的几个月一起补发给我们,然后就有完税证明,这样可以的吗?社保也是这样,不知道能不能符合广州的购房资格? 5.了解到公积金方面,如果是整个公司都没交的,不算补缴,而是汇缴,如果是整个公司都交了,只有少数几个人没交,再交的话才算是补缴,所以现在我们公司所有的人都没有买社保和交个人所得税,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补缴?如果不算补缴的话就有购房资格了,是吗? 请知道的大哥大姐告诉下,万分感谢!

    完税证明 购房 个人所得税 户口 举报

    提问者:chenyehai

    发布于2013-11-08

相关搜索推荐

共17个回答
  • 常洁莲 置业顾问
    可以百度了解。
    +1 2014-07-31 举报
  • 张廷雅 经纪人
    更多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1 2014-07-06 举报
  • 谷彦锋 置业顾问
    13年11月份,连续超过2年了 3.由于老板经济压力大,于2013年5月,将A公司转给其他人,社保就没有缴了,工资也就直接发现金,在地税局只能打出2013年5月份的个人完税证明,和2013年4月份的社保交费清单,交税和社保都是从2011年3份开始就有的了。 4.现在A公司转手给其他人,B公司一直只是叫住房公积金,没有帮我们缴社保了,工资也是发现金,所以没有个人完税证明,整个公司所有人都是这样,请问这种情况的话,让公司B帮我们
    +1 2014-05-21 举报
  • 黎爽 置业顾问
    现在限购条件很明确:外地户口需在广州连续缴交13月以上(买房月份算起加上之前的必须连续满13个月以上),方可有购房资格,除此之外的任何原因都是不可以的
    +1 2013-12-17 举报
  • 李炳銮 经纪人
    没有,因为现在广州社保不接受补缴!
    +1 2013-12-09 举报
  • 杨忠志 经纪人
    其中一项就可以了
    +1 2013-11-17 举报
  • 吴悦龙 经纪人
    现在限购条件很明确:外地户口需在广州连续缴交13月以上(买房月份算起加上之前的必须连续满13个月以上),方可有购房资格,除此之外的任何原因都是不可以的
    +1 2013-11-14 举报
  • 邓开纯 经纪人
    +6 6+
    +1 2013-11-13 举报
  • 阳光100倪好 丨Lv 1
    现在限购条件很明确:外地户口需在广州连续缴交13月以上(买房月份算起加上之前的必须连续满13个月以上),方可有购房资格,除此之外的任何原因都是不可以的
    +1 2013-11-10 举报
  • 张立基 经纪人
    现在国家规定很明确。非广州户口的要达到购房要求才有资格在广州购房
    +1 2013-11-0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